•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门窗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(试行)的通知

日期:2018-04-13   阅读:1149

    建标[2018]34

     

    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国务院有关部门:

      为推进高标准建筑门窗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地源热泵工程的应用,满足工程计价需要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建筑门窗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1881日起执行。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。

      《建筑门窗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(试行)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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