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门窗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(试行)的通知
日期:2018-04-13 阅读:1347建标[2018]34号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国务院有关部门:
为推进高标准建筑门窗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地源热泵工程的应用,满足工程计价需要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建筑门窗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。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。
《建筑门窗工程、防水工程、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(试行)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8年4月9日